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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与法规  
交通部新方案规范矿石进口

                   发布时间: 2006-12-26 23:19:11     浏览次数: 386
 
   作者:本报记者 司建楠   来源:中国工业报  日期:2006-10-26

    记者10月24日从交通部了解到,交通部水运司近日发布的《统一收取进口铁矿石港口设施保安费的行动方案》,将自11月1日起实施。届时,所有接卸进口铁矿石的港口必须统一按国家规定标准开始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仍不按规定收取铁矿石保安费的港口企业,交通部表示,将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罚。
  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表示,杀价竞争已逐步扩大到煤炭、矿石等大宗散货运输,给整个港口行业带来不小损失。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港口经营市场管理。对拖欠款较多的货主,交通部和中国港口协会将统一协调有关港口企业对其进行必要的制裁,并在所有港口全面拒卸该铁矿石货主的进口铁矿石。

 
资讯来源: 中华铸造网   发布人: 中国铸造行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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